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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财税法》每日一练(5)
帮考网校2020-09-21 10:14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财税法》每日一练(5)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能够顺利通过考试,今天帮考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财税法》的练习题,一起来看看吧!

1.下列关于税收保全与税收强制措施的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A.税收保全与税收强制措施适用于所有逃避纳税义务的纳税人

B.税收强制措施不包括从纳税人的存款中扣缴税款

C.个人生活必需的用品不适用税收保全与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D.税务机关可不经税收保全措施而直接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答案】ABD

【考点】税收保全和税收强制措施

【解析】

A选项,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8条第1款:"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税收保全措施。"以及第40条第1款:"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规定可知,税收保全与税收强制措施适用于在税收缴纳宽限期内仍未缴纳税款或提供担保,逃避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并不是所有逃避纳税义务的纳税人。A选项表述错误。

B选项,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8条第2款:"纳税人在前款规定的限期内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必须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限期期满仍未缴纳税款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冻结的存款中扣缴税款,或者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之规定可知,税收强制措施包括从冻结的纳税人存款中扣缴税款。B选项表述错误。

C选项,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8条第3款:"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的范围之内。"以及第40条第3款规定:"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之规定可知,C选项表述无误,不当选。

D选项,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8条第1款,可知税收保全措施是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前置程序。D选项表述错误。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帮考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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