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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条约法》每日一练(14)
帮考网校2020-09-18 10:53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条约法》每日一练(14)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练习题做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帮考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条约法》的练习题,一起来看看吧!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及中国相关法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国务院总理与外交部长参加条约谈判,无需出具全权证书

B.由于中国已签署《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约》,该公约对我国具有拘束力

C.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与中国国内法有冲突的,均优先适用国际条约

D.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批准或加入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公布

【答案】AD

【考点】条约的缔结

【解析】

A项考查有权代表国家对外缔结条约的主体。《缔结条约程序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下列人员谈判、签署条约、协定,无须出具全权证书:

(一)国务院总理、外交部长;

(二)谈判、签署与驻在国缔结条约、协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馆长,但是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谈判、签署以本部门名义缔结协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首长,但是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派往国际会议或者派驻国际组织,并在该会议或者该组织内参加条约、协定谈判的代表,但是该会议另有约定或者该组织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可见,国务院总理、外交部长谈判、签署任何条约,都无需出具全权证书,而使馆馆长、国际会议或国际组织的谈判代表、政府部门首长在其职务范围内谈判、签署条约无需出具全权证书。A项正确。

B项考查条约的签署与批准。虽然中国已签署《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约》,但尚未批准,所以该公约对我国不具有拘束力,B项错误。

C项考查条约与国内法冲突时的处理。我国《宪法》《立法法》《缔结条约程序法》等宪法性法律并未对国际条约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做出规定。《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可见,在民商事领域,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与中国国内法有冲突的,优先适用国际条约。但在民商事范围外,条约能否优先适用,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C项错误。

D项考查我国条约的公布。《缔结条约程序法》第十五条规定,"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批准或者加入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公布。其他条约、协定的公布办法由国务院规定。"D项正确。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帮考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2020年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早日拿到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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