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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小伙伴们注意了,距离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你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帮考网分享了这门考试的历年真题,一起来看看吧!
1.甲将邻居交售粮站的稻米淋洒农药,取出部分作饵料,毒死麻雀后售与饭馆,非法获利5,000元。关于甲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B.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盗窃罪
C.仅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D.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答案】D
【解析】
A项:该项考查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犯罪构成。《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甲淋撒农药的行为客观上损坏了稻米,但未达到“数额较大”也没有其他严重情节,因此不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
B项:《刑法》第275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注意:本罪的危险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决水这四种行为,甲在邻居交售粮站的稻米上淋洒农药,该行为属于投放危险物质的行为,因此甲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此外,根据该法第264条关于盗窃罪的规定,甲的行为也不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B、C选项错误。
D项:如B项分析所述,甲在邻居交售粮站的稻米上淋洒农药的行为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刑法》第144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甲将中毒的麻雀售予饭馆,符合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构成要件,成立该罪,因此,D项说法正确。
2.某施工工地升降机操作工刘某未注意下方有人即按启动按钮,造成维修工张某当场被挤压身亡。刘某报告事故时隐瞒了自己按下启动按钮的事实。关于刘某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间接)故意杀人罪
B.过失致人死亡罪
C.谎报安全事故罪
D.重大责任事故罪
【答案】D
【解析】
A项:该项考查故意杀人罪。刘某主观上不具备杀人的故意,不构成故意杀人罪,A项说法错误。
B项:该项考查过失致人死亡罪。《刑法》第233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刑法》第134条:“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刘某的行为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的构成要件,也符合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因此,当刘某的行为同时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时,不再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而应当认定为重大责任事故罪。
C项:《刑法》第139条之一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首先,本罪中,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负责经营的投资人以及其他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刘某不属于该类人员。其次,本罪成立还要求有贻误事故抢救的后果且情节严重。刘某报告事故时隐瞒自己按下启动按钮的事实并未贻误事故抢救,因此刘某不构成谎报安全事故罪。
D项:由A项的解析可知,刘某构成重大事故责任罪,D项说法正确。
今天的历年真题分享就到这里啦,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帮考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2020年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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