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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练习(十四)
帮考网校2020-09-11 17:20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练习(十四)

报考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小伙伴们注意了,距离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你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帮考网分享了这门考试的历年真题,一起来看看吧!

1.甲女因抢劫杀人被逮捕,羁押期间不慎摔伤流产。一月后,甲被提起公诉。对甲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当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B.应当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可适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C.不应当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因甲并非被强制流产

D.不应当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因甲并非在审判时摔伤流产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的认定及其刑罚适用。

《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这个时间段应当包括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采取羁押措施开始到判决确定,“怀孕”是指一种自然状态,只要犯了罪的妇女在羁押期间怀孕或者怀过孕,不论怀孕是否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是否分娩、是否流产,也不论是否是出于非法目的、是否通过不正当手段达到怀孕状态,一律不得适用死刑。因此,在羁押期间流产的,仍属于“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由此可判断A项说法正确,其他三项说法错误。

2.关于减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缓的犯罪分子

B.对一名服刑犯人的减刑不得超过三次,否则有损原判决的权威性

C.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后,实际执行时间可能超过十五年

D.对被判处无期徒刑、死缓的罪犯的减刑,需要报请高级法院核准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减刑制度。

A项:该项考查减刑的适用条件。《刑法》第78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A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B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中规定了减刑的幅度和限度,但没有限制减刑的次数。该项说法无法律依据,说法错误。

C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8条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执行二年以上,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二年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一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九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罪犯减为有期徒刑后再减刑时,减刑幅度依照本规定第六条的规定执行。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二年。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的限制。”由规定可知C项说法正确。

D项:《刑法》第79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由法条可知报请高级法院核准的说法错误,D项错误。

今天的历年真题分享就到这里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预祝你们在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自己理想的成绩,早日拿到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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