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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小伙伴们注意了,距离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你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能够顺利通过考试,今天帮考网分享了这门考试的历年真题,一起来看看吧!
1.依据《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原则上不得解除合同。下列哪些情形下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
A.人身保险中投保人在交纳首期保险费后未按期交纳后续保费
B.投保人虚报被保险人年龄,保险合同成立已1年6个月
C.投保人在投保时故意未告知投保汽车曾遇严重交通事故致发动机受损的事实
D.投保人未履行对保险标的安全维护之责任
【答案】BCD
【解析】
A选项,《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第三十七条规定,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因此,人身保险中投保人在交纳首期保险费后未按期交纳后续保费的,合同效力中止,但保险人此时还不能立即解除合同,只有在中止之日起满两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才有权解除合同。A项错误。
B选项,《保险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保险人行使合同解除权,适用本法第十六条第三款、第六款的规定。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B选项中投保人虚报被保险人年龄,且保险合同成立不足两年,保险人可解除合同。B项正确。
C选项,《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C选项中,投保人在投保时故意未告知投保汽车曾遇严重交通事故致发动机受损的事实,这一事实足以影响保险人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因此保险人可解除合同。C项正确。
D选项,《保险法》第五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的安全应尽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D项正确。
2.南岳公司委托江北造船公司建造船舶一艘。船舶交付使用时南岳公司尚欠江北公司费用200万元。南岳公司以该船舶抵押向银行贷款500万元。后该船舶不慎触礁,需修理费50万元,有多名船员受伤,需医药费等40万元。如以该船舶的价值清偿上述债务,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修船厂的留置权优先于银行的抵押权
B.船员的赔偿请求权优先于修船厂的留置权
C.造船公司的造船费用请求权优先于银行的抵押权
D.银行的抵押权优先于修船厂的留置权
【答案】AB
【解析】
A、D选项,《海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受偿,船舶抵押权后于船舶留置权受偿。A项正确,D项错误。
B,《海商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具有船舶优先权。结合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因此船员的赔偿请求权优先于修船厂的留置权,B项正确。
C选项,造船公司的造船费用请求权属于普通债权,按照法律规定,有担保的债权优先于无担保的债权受偿。因此,银行的抵押权优先于造船公司的造船费用请求权。C项错误。
今天的历年真题分享就到这里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预祝你们在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自己理想的成绩,早日拿到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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