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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考试选择模拟试题解析(17)
帮考网校2020-08-24 15:50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考试选择模拟试题解析(17)

2020年法考在即,小伙伴们复习到哪个阶段了?考试模拟题练习做的怎么样?今天帮考网分享了相关的选择题答案及解析,快来看看吧!

1.根据《选举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关于选举的主持机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乡镇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大常委会任命

B.县级人大常委会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

C.省人大在选举全国人大代表时,由省人大常委会主持

D.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的,应当向选民说明情况

【考点】选举机构

【难度】★★★

【答案】A

解析: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实行直接选举,直接选举由选举委员会主持,选举委员会由县级人大常委会任命,并接受其领导。A项正确,当选。B项错误,不当选。

C选项考察间接选举的主持机关,在间接选举中,主持机关有两个: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由本级人大常委会主持;下一级人大在选举上一级人大代表时由该级人大主席团主持。因此,省人大在选举全国人大代表时,由省人大主席团主持。C项错误,不当选。

为了保证选举的公正性,《选举法》规定,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的,应当辞去选举委员会的职务,而不是说明情况。D项错误,不当选。

故本题选A。

2.甲公司为支付货款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金额为80万元的汇票。丙公司在汇票上作为保证人并签章。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未在汇票上记载被保证人的名称,则丙公司无需承担保证责任

B.甲公司未在汇票上记载保证日期的,保证无效

C.甲公司可以进行附条件保证

D.丙公司与甲公司对持票人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考点】票据行为

【难度】★★

【答案】D

解析:《票据法》第46条规定,“保证人必须在汇票或者粘单上记载下列事项:(一)表明“保证”的字样;(二)保证人名称和住所;(三)被保证人的名称;(四)保证日期;(五)保证人签章”。《票据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保证人在汇票或者粘单上未记载前条第(三)项的,已承兑的汇票,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未承兑的汇票,出票人为被保证人。保证人在汇票或者粘单上未记载前条第(四)项的,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由此可知,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的,已承兑的汇票,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未承兑的汇票,出票人为被保证人,丙公司仍需承担保证责任,A项错误,不当选;未记载保证日期的,以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保证仍然有效,B项错误,不当选。

《票据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由此可知,保证不得附条件。附条件者,保证依然有效,所附条件视为无记载。C项错误,不当选。

《票据法》第五十条规定,“被保证的汇票,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汇票到期后得不到付款的,持票人有权向保证人请求付款,保证人应当足额付款”。由此可知,保证人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就票据债务负连带责任。D项正确,当选。

故本题选D。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关于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模拟试题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帮考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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