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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考网校2020-09-29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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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小伙伴注意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备考2021年的高级经济师考试,帮考网带来了高级经济师考试的知识点供大家学习,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赶紧来看看吧!

一、合同争议解决途径的选择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各自的经济权益相互独立,加之客观情况经常变化,因而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各种各样的权益争议,产生经济纠纷,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持社会经济秩序,必须利用有效手段,及时处理解决这些纠纷。在我国,解决经济纠纷的途径和方式主要有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二、仲裁

(一)仲裁的概念和特征

1.仲裁的概念

仲裁是指由经济纠纷的各方当事人共同选定仲裁机构,对纠纷依法定程序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的活动。

2.仲裁的特征

仲裁具有三个要素或者特征:(1)仲裁以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为基础。(2)仲裁由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的中立第三者(仲裁机构)进行裁判。(3)仲裁裁决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

(一)仲裁的适用范围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下列纠纷不能提请仲裁:(1)关于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下列仲裁不适用于《仲裁法》,不属于《仲裁法》所规定的仲裁范围,而由别的法律予以调整:(1)劳动争议的仲裁;(2)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

(二)仲裁的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2.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仲裁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在法律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完备的情况下,仲裁庭可以按照公平合理的一般原则来解决纠纷。

3.独立仲裁原则。仲裁机关不依附于任何机关而独立存在,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4.一裁终局原则。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即仲裁庭做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做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仲裁协议

1.仲裁协议的概念

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把他们之间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经济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裁决的书面约定。

2.仲裁协议的内容

(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预祝各位取得满意的成绩,如需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帮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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