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经纪人
报考指南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考试题库

重置密码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注册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当前位置: 首页房产经纪人报考指南全国正文
关于2019年上半年在部分城市试点举行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帮考网校2020-01-02 14:43
关于2019年上半年在部分城市试点举行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最近有很多小伙伴在关注这个问题,下面帮考网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吧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47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42号),现就2019年上半年在部分城市试点举行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分为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房地产经纪人两个级别)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试点城市

2019年上半年举行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试点城市为: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深圳、大连、武汉、成都、杭州、石家庄和长沙。各试点城市考试实施机构和联系方式见附件1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64号)要求,报名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报名基本条件和其他条件要求

(一)考试报名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与规范;

2.秉承诚信、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

3.恪守职业道德。

以上就是全部内容了哦,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service@bkw.cn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推荐视频
测一测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免费测试,不要错过机会
提交
互动交流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热门资料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免费为您解答,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给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班主任联系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