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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第十批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登记的公告详情
帮考网校2021-05-19 14:47
关于2021年第十批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登记的公告详情

2021年上半年房产经纪人考试时间已经临近,大家都知道想取得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书不仅需要通过房地产经纪人考试,还需要考生到指定地点进行注册。近日,中国房地产经纪人官网公布了关于2021年第十批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登记的公告。下面就和帮考网一起来看一看相关内容吧!

一、标题:关于2021年第十批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登记的公告(第10号)

二、依据:《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5〕47号)和《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登记服务办法》(中房学〔2017〕6号)。

三、主要内容。

经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审查,张立松等176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初始登记条件;杨方景等23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延续登记条件;王国锋等28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变更登记条件;马成明等167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初始登记条件;王忠宁等34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变更登记条件。以上人员可以通过中国房地产经纪人网站上的信用档案系统在线打印登记证书。

凡是取得《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登记证书》,就表明持证人已取得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并完成登记,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名义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

陈周等9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登记注销条件;苏海南等11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登记注销条件,都予以注销登记,其《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登记证书》作废。

以上就是公告的全部内容,具体名单请参考附件。原文链接:http://www.agents.org.cn/article/info-1827.html

注意事项: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三年。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持证者如还需使用该证书,应到原注册管理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持证者的证书在注册有效期内,如变更执业机构者,应当及时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手续。而再次注册者,除符合规定的第十七条规定外,持证者还须提供接受继续教育和参加业务培训的证明。

上述就是帮考网为大家带来的2021年第十批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登记的公告的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请大家持续关注帮考网。

附件:

1.2021年第10批房地产经纪人登记名单

2.2021年第10批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登记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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