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亿题库APP
联系电话:400-660-1360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关于2020年江苏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延期举行通知,有兴趣的小伙伴快跟着帮考网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和要求,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我省住建领域相关考试及继续教育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1.原定于2月29日举行的我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延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及建筑施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考核暂停,具体恢复日期另行通知。
3.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及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继续教育,各地原则上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活动,鼓励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有效期截止日为2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的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及《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其有效期顺延90日。
2020年江苏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条件,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 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2. 具有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3. 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符合第(一)款报考条件且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申请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1. 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2. 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
3. 具有工程造价、经专业教育评估的工程管理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三)已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申请免考基础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材料。
(五)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名参加考试的,请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有关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时间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希望本篇文章能够帮助到你们,如果还遇到其他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帮考网,我们会尽快帮您回答。
单层厂房承重结构构造是怎样的?:单层厂房承重结构构造是怎样的?单层厂房的结构组成”这里要详细介绍每个组成构件的名称和结构及功能上的规范要求。单层厂房组成结构构造包含有。熟悉有檩体系和无檩体系区别、特点。了解不同材料屋架的名称、特点和适用范围。了解柱的材料及柱作用。熟悉几种典型柱名称、形式和特点。熟悉牛腿作用和构造要求,熟悉吊车梁作用,了解几种典型吊车梁名称和适用。熟悉支撑的作用熟悉屋架支撑类型和要求熟悉柱间支撑的类型和布置要求
带你快速了解合同争议如何解决?:合同争议是指合同当事人对于自己与他人之间的权利行使、义务履行与利益分配有不同的观点、意见、请求的法律事实。1.合同争议发生于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以及合同权利的行使过程之中,如果某一争议虽然与合同有关系,2.合同争议的主体双方须是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3.合同争议的内容主要表现在争议主体对于导致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与消灭的法律事实以及法律关系的内容有着不同的观点与看法。二、合同争议解决。
带你快速了解什么是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关系建立以后,使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的法律名词。(1)指合同当事人双方依法使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即合同关系消灭。合同解除是指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未履行、未完全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合同时,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发生不能履行情况的当事人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的或者合同约定的条件。
2020-05-15
2020-05-15
2020-05-14
2020-05-14
2020-05-14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热门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