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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导游资格考试《法律法规》之旅游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的概念
帮考网校2022-04-19 09:46
2022年导游资格考试《法律法规》之旅游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的概念

2022年的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已经开始进入备考阶段,从现在开始学习的话就要抓紧时间看书做题了,今天帮考网就为大家带来《法律法规》科目的旅游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的概念,咱们一起来看看。

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三者是一个有机整体,对于旅游法律关系,三要素缺一不可。权利、义务把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联系在一起,主体通过设定的权利义务所要获得的财物、智力成果,所要实现的行为就是旅游法律关系的客体。主体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如一方未履行义务,他方可向国家要求保护,这也正是国家强制力保障的体现。旅游法律关系中并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即使是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旅游经营者进行管理时,也是对国家及社会公众履行义务。

旅游法律关系的产生,是指因某种法律事实使旅游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形成。例如,某旅游者与某旅行社依法签订旅游合同,则两者的旅游法律关系即告产生。

旅游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因某种法律事实使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或客体发生了变化。例如,旅游者与旅行社就旅游合同的旅游路线经协商进行修改,则使双方的旅游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值得强调的是,旅游法律关系和其他法律关系一样,受到法律严格限制和保护,除不可抗力或主体间事先协商取得一致外,不得随意变更,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旅游法律关系的终止,是指因某种法律事实的存在使旅游法律关系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归于消灭,一般表现为权利义务的全部彻底实现。例如,旅行社圆满地完成接待任务,旅游者也按约定履行了其义务,则两者的旅游法律关系终止。除了双方履行能使旅游法律关系终止外,还有其他情况可以导致旅游法律关系终止,如旅游者与旅行社经协商解除旅游合同、旅游法律关系主体死亡、旅游企业解散等。

以上就是《法律法规》的旅游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的概念,希望对各位考生备考有所帮助。帮考网也预祝大家都能顺利通过本次考试,早日拿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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