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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要参加2020年辽宁城乡规划师考试的考生们看过来哦!今天帮考网要给各位考生分享2020年辽宁省城乡规划师考试的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希望可以帮到各位考生哦!
考生须了解辽宁省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通知和要求(辽宁省人民政府网站“全力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专栏),认真阅读《2020年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考务工作中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将根据国家、辽宁省及所选考区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及时调整,考生要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并严格遵守。请考生在考试前密切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有关通知通告。
1.考试日前14天内(含考试日),考生应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做好自我防护。考生应提前申领 “辽事通健康通行码”,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每日进行健康申报,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2.笔试当天,考生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进入考点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现场出示“辽事通健康通行码”,确定为绿码、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经体温检测确认结果正常(体温不高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如发现体温超过37.3℃,需现场进行1次体温复测。
3.入场时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考生、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辽事通健康通行码”非绿码考生应提供考试日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辽宁省内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意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4.根据辽宁省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文件规定,须进行隔离观察的,要提前到达考区按要求隔离观察,并于笔试当天出具解除隔离证明,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5.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6.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进行报告,经防疫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可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转运至医疗机构。
7.如考生参加考试,将视为已知晓上述告知内容,对“辽事通健康通行码”绿码、核酸检测报告及诊断证明等的真实性负责,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记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好了,以上就是2020年辽宁省城乡规划师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的全部内容了,如果各位考生还有不了解的地方,可以进入帮考网咨询了解哦!
什么是城乡规划师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什么是城乡规划师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报考人员报名参加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时,考试组织机构将规定的报考人员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城乡规划师的考试新老考生如何界定?:城乡规划师的考试新老考生如何界定?报考时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新考生“处理”参加2014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全部科目(级别为考全科)且通过部分科目的老考生。其对应考试科目的合格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4年为一个周期的规定顺延至2019年,此部分老考生原则上不允许变更级别,如若变更级别按新考生处理,异地考生。
城乡规划师的考试可以免试吗?:城乡规划师的考试可以免试吗?城乡规划师考试免考条件: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符合《规定》第(五)项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
202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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