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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重难点计算公式
帮考网校2020-02-19 19:12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重难点计算公式

一、利率
储蓄存款利率由国家统一规定,人民银行挂牌公告。
利率也称为利息率,是在一定日期内利息与本金的比率,一般分为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三种。
年利率以百分比表示,月利率以千分比表示,日利率以万分比表示。
如年息九厘写为9%,即每百元存款定期一年利息9元,月息六厘写为6‰,即每千元存款一月利息6元,日息一厘五毫写为1.5,即每万元存款每日利息l元5角,目前我国储蓄存款用月利率挂牌。
为了计息方便,三种利率之间可以换算,其换算公式为:
年利率÷12=月利率月利率÷30=日利率
年利率÷360=日利率

二、计息起点
储蓄存款利息计算时,本金以“元”为起息点,元以下的角、分不计息,利息的金额算至分位,分位以下四舍五入。
分段计息算至厘位,合计利息后分以下四舍五入。

三、存期计算规定
①算头不算尾,计算利息时,存款天数一律算头不算尾,即从存入日起算至取款前一天止;
②不论闰年、平年,不分月大、月小,全年按360天,每月均按30天计算;
③对年、对月、对日计算,各种定期存款的到期日均以对年、对月、对日为准。即自存入日至次年同月同日为一对年,存入日至下月同一日为对月;
④定期储蓄到期日,如遇例假不办公,可以提前一日支取,视同到期计算利息,手续同提前支取办理。

四、计算利息基本方法
由于存款种类不同,具体计息方法也各有不同,但计息的基本公式不变,即利息是本金、存期、利率三要素的乘积,公式为:
利息=本金*利率*时间。
如用日利率计算,
利息=本金×日利率×存款天数
如用月利率计算,利息=本金×月利率×月数
①计算过期天数的方法
过期天数=(支取年-到期年)×360+支取月、日数-到期月、日数
②计算利息的方法
a.百元基数计息法
适用于定期整存整取、活期存单式储蓄种类的利息计算。
b.积数计息法
适用于零存整取储蓄利息的计算,也可用于计算活期存折的利息。
c.利余计息法
适用于活期存折储蓄利息的计算。
③各储蓄种类的利息计算
活期储蓄
a.活期储蓄存款在办理存取业务时,应逐笔在帐页上结出利息余额,俟储户清户时一次计付利息。
b.活期储蓄(存折)存款每年结息一次(每年六月三十日为结息日)
结息时可把“元”以上利息并入本金,“元”以下角分部分转入下年利息余额内。
c.活期储蓄存款在存入期间遇有利率调整,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算利息。全部支取活期储蓄存款,按清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d.活期储蓄的利息计算公式
活期储蓄的本金和存期经常变动,因而,活期储蓄利息的计算比较复杂。但只要掌握一定方法,所有的计算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五、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方法
企业一般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他是根据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残值后的余额,固定资产残值一般按固定资产的原值的5%预计,(也可根据实际使用年限预计残值)一般建筑类使用20年,设备类使用15年。
公式如下:
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净残值/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
年折旧额除以12=月折旧额
当期应提取的划账准备应按一下公式计提
当期应提取的坏帐准备=当期按应收帐款项计算应计提坏帐准备金额减(或者加)本科目的贷方余额(或借方余额)。
当期按应收帐款计算应提取的坏帐准备金额大于科目的贷方余额,应按其差额提取坏帐准备的金额小于本科目的贷方余额,应按其差额冲减已计提的坏帐准备,如果当期按应收帐款计算应提的坏帐准备的金额为0,应将本科目的余额全部冲回。
增值税就是指我国境内销售货物、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增值税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一般纳税人企业增值税的核算方法:
当期销售销项税额-当期购货进项税额(加上期留抵税额)=本月实际要缴纳的增值税。
附注:
1.税务部门的规定、调进项税转出、自营货物出口免抵退以上三类根据根据实际情况核算。
2.根据当地税务机关征收情况控制税负率。

六、税负率的核算:
1、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2)进口货物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2、消费税
1)一般情况
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3、关税
1)从价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适用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
3)复合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4、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月预缴额=月应纳税所得额×25%
月应纳税所得额=上年应纳税所得额×1/12

5、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稿酬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1-30%)
3)其他各项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

6、其他税收
1)城镇土地使用税
年应纳税额=计税土地面积(平方米)×使用税率
2)房地产税
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或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3)资源税
年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4)土地增值税
增值税=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扣除项目
应纳税额=(每级距的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
5)契税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1、增值税计算方法
1)直接计税法
应纳增值税额=增值额×增值税税率
增值额=工资+利息+租金+利润+其他
增值项目-货物销售额的全值-法定扣除项目购入货物金额
2)间接计税法
扣除税额=扣除项目的扣除金额×扣除税率
①购进扣税法
扣除税额=本期购入扣除项目金额×扣除税率+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税额
②实耗扣税法
扣除税额=本期实际耗用扣除项目金额×扣除税率+已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税额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①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②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收入(1+增值税征收率)
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额
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免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2、消费税额
1)从价定率的计算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消费税额=销售额×税率
①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②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
③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_消费税率)
④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应纳消费税税额
⑤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2)从量定额的计算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消费税额=销售数量×单位数额

3、企业所得税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
1)工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
工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利润=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其他销售税金及附加
本期完工产品成本=期初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余额+本期产品成本会计-期末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余额
本期产品成本会计=材料+工资+制造费用
2)商品流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汇兑损失
商品销售利润=商品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成本-经营费用-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商品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收入-销售折扣与折让
3)饮服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经营利润+附营业务收入-附营业务成本
经营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成本=期初库存材料、半成品产成(商)品盘存余额+本期购进材料、商品金额金额-期末库存材料、半成品、产成(商)品盘存余额

4、个人所得税额
1)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每月收入额-80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所得额-速算扣除数)/(1-税率)
2)个体工商户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①将当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换算成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当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12/当月累计经营月份数
②计算全年应纳所得税额
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③计算当月累计应纳所得税额
当月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当月累计经营月份数/12
④计算本月应纳所得税额
本月应纳所得税额=当月累计应纳所得税额-累计已缴所得税额

5、城市建设维护税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额=(产品销售收入额+营业收入额+其他经营收入颔)×地区适用税率
应补交税额=实际营业收入额×地区适用税率-已纳税额
应退税额=已交税额-核实后的应纳税额

6、资源税额
应纳税额=课税数暈×单位税额

7、车船税
1)乘人车、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畜力车、人力车、自行车等车辆的年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年应纳税额=车辆拥有量×适用的年税额
2)载货车年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年应纳税额=载货汽车净吨位×适用的年税额
3)客货两用的车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年应纳税额=载人部分年应纳税额+载货部分年应纳税额
载人部分年应纳税额=载人车适用年税额×50%
载货部分年应纳税额=载货部分的净吨位数×适用的年税额
4)机动船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机动船年应纳税额=机动船的净吨位×适用的年税额
5)非机动船应纳税额=非机动船的载重吨位×适用的年税额
6)新购买的车辆按购期年内的余月数比例征收车船税计算公式
新购买车船应纳车船税额=各种车船的吨位(或辆数)×购进起始月至征期终了的余月数/征期月数
补交本期漏报漏缴税额=漏报漏缴车船税的数量(或净吨位、载重吨位)×适用税额/按规定缴库的次数
补交本期少交的税款=[应缴车船税的数量(或净吨位、载重吨位)×适用税额/按规定缴库的次数]-已缴税款
退还误交的税款=已缴的误交税款
退还应计算错误而多交的税款=已入库的税款-重新核实后的应纳税额
房产税额年应纳房产税税额=房产评估值×税率
月应纳房产税税额=年应纳房产税额/12
季应纳房产税税额=年应纳房产税额/4

8、土地使用税额
年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使用土地的平方米总数×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
月或季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年应纳土地使用税额/12(或)4

9、印花税额
1)购销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应纳税额=购销金额×3/1000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收取的费用×5/10000
3)加工承揽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加工及承揽收入×5/10000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承包金额×3/10000
5)财产租赁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租赁金额×1/1000
6)仓储保管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仓储保管费用×1/1000
7)借款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借款金额×0.5/1000
8)财产保险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保险费收入×1/1000
9)产权转移书据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书据所载金额×6/10000
10)技术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合同所载金额×3/10000
11)货物运输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运输费用×5/10000
12)营业账簿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①记载资金账薄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固定资产原值年初数-上年已计算缴纳印花税固定资产原值)+(自有流动资金年初数-上年已计算缴纳印花税自有流动资金总额)]×5/10000
②其他账簿应纳税额的计算,其公式为:应纳税额=证照件数×5

10、关税
1)进口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其公式为:应纳关税税额=完税价格×进口税率
完税价格=离岸价格+运输费、保险费等=国内批发价/(1+进口税率+费用和利润率(20%))
2)出口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其公式为:出口关税应纳税额=完税价格×出口税率
完税价格=离岸价格/(1+出口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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