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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每日一练0320
帮考网校2023-03-20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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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考试共8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小编每天为您准备了5道每日一练题目(附答案解析),一步一步陪你备考,每一次练习的成功,都会淋漓尽致的反映在分数上。一起加油前行。


1、2019年7月,张某出差外地,在开会期间突发疾病送往医院,紧急20小时后死亡,张某所在单位认为张某不构成工伤,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提示工伤认定申请,而张某的近亲属认为张某构成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张某工伤认定和赔偿的说法,正确的有(   )。【多选题】

A.张某在出差期间突发疾病死亡,不认定为工伤

B.张某近亲属应承担张某构成工伤的举证责任

C.张某近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D.张某近亲属可在张某死亡之日起两年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张某的丧葬补助金为六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正确答案:C、E

答案解析:B 选项错误: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D 选项错误: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30 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1 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CE 选项正确: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㈠葬补助金为 6 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知识点】工伤和劳动能力鉴定的规定【考点】工伤认定【考察方向】概念释义【难度】中等【】

2、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下列情形中,属于一般事故的是()。【单选题】

A.某企业发生生产设备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

B.某机械制造公司发生机械伤害事故,造成3名作业人员重伤

C.某公司发生火灾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

D.某企业发生事故,造成3人死亡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3条的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①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②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如A项);③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 000万元以上5 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如C、D两项);④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 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如B项)。【知识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基本规定【考点】生产安全事故分级【考察方向】概念释义【难易程度】易【】

3、某市安全监管部门对一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但仍组织生产的企业实施行政处罚,该企业不服行政处罚并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处罚法》,在行政复议期间,该行政处罚(   )。【单选题】

A.暂停执行

B.不停止执行

C.延期执行

D.中止执行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知识点】行政处罚的执行【考点】执行程序【考察方向】概念释义【难易程度】易【】

4、法的分类有不同的标准,按照不同标准对法所划分的类别不同。根据法的创制和表达形式不同为标准,可以把法分为( )。【单选题】

A.实体法与程序法

B.宪法与普通法律

C.制定法和习惯法

D.特殊法与一般法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根据法律的创制和表达形式不同为标准,可以把法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成文法是指由国家机关制定和公布,以成文形式出现的法律,故又称制定法。不成文法是指由国家认可其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又称为习惯法。【知识点】法的概念【考点】法的分类【考察方向】原文挖空【难度】易【】

5、根据《刑法》的规定,以下各项中,可以以共同犯罪论处的行为是( )。【单选题】

A.现场值班员甲和乙商议不向项目负责人报告事故

B.事故发生班组人员直接向上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C.事故发生单位于2小时后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

D.未报告事故伤亡人数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串通,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的规定, 以共犯论处。【知识点】关于生产安全犯罪适用《刑法》的司法解释【考点】疑难问题的法律适用依据【考察方向】概念释义【难易程度】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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