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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属于项目管理规划的编制方法?:哪些属于项目管理规划的编制方法?
哪些属于监理的工作任务?:哪些属于监理的工作任务?
金属储罐正装法有哪些?:金属储罐的安装方法主要有正装法和倒装法两种。金属储罐正装法有外搭脚手架正装法、内挂脚手架正装法和水浮正装法三种。金属储罐正装法罐壁板自下而上依次组装焊接,(2)当纵向焊缝采用气电立焊、环向焊缝采用自动焊时;(3)采用在吊车壁板内侧挂设移动小车进行内侧施工。(4)这种架设正装法适用于大型和特大型储罐,作业人员即可在跳板上组对安装上一层壁板。
施工单位质量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哪些?:施工单位质量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哪些?建筑工程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终身责任制。《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6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质量终身责任:②发生投诉、举报、群体性事件、媒体报道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严重工程质量问题;③由于勘察、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尚在设计使用年限的建筑工程不能正常使用;
施工单位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施工单位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违法行为,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终身不予注册;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发承包单位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发包单位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对认定有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等违法行为的施工单位:对2年内发生3次以上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施工单位,对于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等行为的行政处罚追溯期限。
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行为是如何界定的?:(4)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不履行管理义务,(5)劳务分包单位承包的范围是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承包的全部工程,劳务分包单位计取的是除上缴给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6)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通过采取合作、联营、个人承包等形式或名义,②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的,⑤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的;
建设工程发承包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招投标条例的规定,招标、投标、中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或者评标。影响中标结果②中标侯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 ③不按规定对异议作出答复,继续进行招投标活动的④招标代理机构违反规定,取消其2年至5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A.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泄露标底,B.投标人向招标人展示工程业绩、企业实力
一建法规: 违法分包是什么?:一建法规:违法分包是什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1. 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2.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3. 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4. 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进行专业分包的。
法的表现形式有哪些?:法的形式,是指由一定的有权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表现形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一般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法的表现形式,法律规范籍以存在并获得表现的外部形式,(1)由国家创制法的方式所决定的法律规范的外部表现形式。如宪法、法律、条约、习惯等,(2)体现法律规范内容及效力的法律文献形式。如国家创制法的机关发布的。(3)法律规范各种外部表现形式的总和。
哪些情况属于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有以下几种情况:关于建设工程中代理的说法,A.建设工程合同诉讼只能委托律师代理。B.建设工程中的代理主要是法定代理,C.建设工程中应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D.投标代理行为必须委托具有法定资格的组织方可实施关于委托代理行为的终止A.被代理人死亡不会导致代理行为终止B.被代理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单方取消委托C.代理人不得单方辞去委托D.代理人辞去委托
哪些属于只能制定法律的事项?:有些事项不能制定成行政法规或者行政规章等,只能是法律,只能制定成法律,不能是国务院的行政法规,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2.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查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5.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6.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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