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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影响,不少企业都延迟复工时间,不少朋友担心,延迟复工期间工资延期发放吗?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怎么发?社保能延迟补交吗?养老金能按照足额发放吗?疫情社保缴纳时间是什么时候等常见问题,下面就和帮考网学霸君一起了解下。 一、延迟复工期间工资延期发放吗? 大部分企业都会按时发放工资,如公司遇到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但是延迟时间一过,用工单位必须付清劳动者的足额工资。 根据政策规定,在国务院规定的2020年春节假期延长假期间,企业依法安排职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照不低于职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2020年2月3号到9号延迟复工期间则按照各地的假期性质发放工资,也就是说不管是延长春节假期,还是企业延迟复工,延迟上班的工资均由企业单位承担的。 二、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怎么发? 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按照劳动合同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职工未提供正常劳动,应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三、社保能延迟补交吗? 人社部办公厅1月30日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因受疫情影响,对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2020年一次性补缴或定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允许在疫情结束后补办,逾期办理缴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补办手续应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完成。 四、养老金能按照足额发放吗? 人社部办公厅1月30日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明确探索通过网上受理、初审待遇申领,按月预发养老保险待遇,确保参保人权益。对于领取待遇人员未按期办理资格认证的,不暂停待遇的发放。对于未能及时办理新增退休人员申报的,经审核后,自审核次月起补发养老金。 五、疫情社保缴纳时间是什么时候?疫情期间职工社保延期缴纳,会有什么影响吗? 人社部办公厅1月30日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指出,允许参保企业和个人延期办理业务,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经办机构应及时受理。对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2020年一次性补缴或定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允许在疫情结束后补办,逾期办理缴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补办手续应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完成。 六、医学隔离时工资怎么计算?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得知: 1、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 2、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不算工伤。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突发症状并被送到医院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形,视同工伤 另外,劳动者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被隔离,经隔离观察排除是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其隔离观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期间应当支付的工资报酬;经隔离观察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则按照医疗期处理,发放病假工资。 以上就是帮考网给大家带来的内容,想知道更多详情请关注帮考网。
员工自动放弃缴纳社会保险,企业是否有风险?:员工自动放弃缴纳社会保险,企业是否有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自愿与用人单位签订放弃参加社会保险的协议本身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是无效的。
企业三项社保费和职工医保能否同时申请缓缴?:企业三项社保费和职工医保能否同时申请缓缴?政策规定: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企业三项社保费;各地出台的职工医保缓缴政策可继续执行。(1)如果地方此前已出台缓缴职工医保政策,则可以继续执行。(2)企业三项社保费和职工医保费可以同时申请缓缴。(3)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企业受疫情影响而停工、停产的,如何发放工资?:企业受疫情影响而停工、停产的,如何发放工资?(1)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3)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202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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