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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中对用权益法进行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的范围的规定 新会计准则中对用权益法进行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的范围的规定
新会计准则中对用权益法进行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的范围的规定
aoyangxia1回答 · 7327人浏览7327人浏览 ·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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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考网答疑老师 资深老师 02-23 TA获得超过1798个赞 2024-02-23 20:17


新会计准则中,对用权益法进行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范围的规定如下:

1. 适用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当企业对另一家企业具有重大影响(通常指持有20%-50%的股权)时,应采用权益法对该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2. 具体规定:
- 投资企业应按照其对被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确认其应享有或承担的被投资企业的净利润或净亏损。
- 投资企业在确认投资收益时,需要调整被投资企业的净利润,以反映投资企业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投资时产生的商誉以及被投资企业其他综合收益等因素。
- 当被投资企业发生超额亏损时,投资企业应按照持股比例承担相应的损失,但不得超过投资账面价值。

3. 例外情况:
- 如果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投资被视为金融资产,且该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则不适用权益法。
- 在特定情况下,如果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不再存在,应停止采用权益法。

通过以上规定,新会计准则为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明确的范围,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完全理解并解决问题。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提问,我会耐心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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