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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中级会计证书领取指南及注意事项

作者:camangao阅读 59约 2 分钟

近日,吉林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规范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为吉林考生提供了中级会计证书领取的具体要求和流程。

以下是通知的主要内容:

一、证书管理

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实行属地化管理,证书发放及补(换)发工作由考生报考各市(州)、各县(市)级考试管理机构负责。

二、发放程序

1. 现场领取: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办理。

2. 存档要求:《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随证书同步发放,存入人事档案。

3. 补(换)办流程:各市(州)、各县(市)级考试管理机构初审后,将补(换)证材料报送省考办,由省考办统一提交至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办理。

三、集中受理时间

证书补办和《合格人员登记表》补办均实行集中受理,具体时间为每年3月、6月、9月、12月的10日前。

四、其他要求

1. 申请补办证书或登记表人员,须在全国会计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可查询到有效信息。

2. 对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3. 各市(州)、各县(市)级考试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工作,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办理、谁保管、谁负责”的工作机制,公开办理程序,优化办理流程,为考生提供便捷服务。

此外,考生在领取证书时还需注意以下事项:

1. 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如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

2. 了解证书领取流程,确保顺利领取。

3. 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考试管理机构。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祝您顺利领取中级会计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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