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
报考指南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考试题库

重置密码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注册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当前位置: 首页造价工程师政策法规湖南省正文
湖南省住建厅:建设领域“挂证”自行整改5月1日截止
帮考网校2019-04-08 11:20
湖南省住建厅:建设领域“挂证”自行整改5月1日截止

建设领域“挂证”自行整改51日截止

省住建厅称6类情形可不认定为“挂证”行为

自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引起全行业高度重视。省住建厅43日发文,就各方关注的问题作出回应,并提出进一步简化流程,做好专项整治期间注销注册的相关服务。

省住建厅、省人社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通信管理局等五部门今年1月印发通知,要求开展“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近日,住建部又转来我省“多单位重复注册人员名单”“社保缴纳不合规人员名单”共万余条,要求督促整改。

省住建厅表示,注册人员或企业针对“挂证”情况自行整改,整改情况报注册所在市州住建部门,由市州住建部门统一汇总至省住建厅。对于社保核查异常,但注册人员或企业自行确认并无异常的,在报送表格进行备注说明。整改截止时间为今年51日。

省住建厅指出,对于“企业或个人一方申请注销,另一方不予以配合”问题,由企业或个人提出申请,并提交个人不在该单位的相关材料,报注册所在市州住建部门,再统一汇总至省住建厅。

省住建厅称,对“实际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但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6类情形,原则上不认定为“挂证”行为,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属于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保险由所在院校缴纳的;属于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的;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买断社会保险的;社保在分公司,分公司无独立法人资格的。

详情请访问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unan.gov.cn)。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service@bkw.cn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测一测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免费测试,不要错过机会
提交
互动交流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热门资料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免费为您解答,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给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班主任联系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