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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考试共80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小编为您整理第二章 相关法律法规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根据我国《建筑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经建设单位许可,分包单位可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B.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联合承包工程的,可以按资质高的单位考虑
C.施工现场的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和工程监理单位共同负责
D.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A项,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次分包; B项,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联合承包工程的,应当按照自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C项,施工现场的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 D项,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2、对于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多选题】
A.代位权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情况下行使
B.代位权和撤销权的行使范围都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C.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D.只要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债权人就可以行使撤销权
E.撤销权一年内没有行使,该撤销权消灭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A项,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了损害,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B项,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C项,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D项,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E项,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所以,选项AB正确。
3、根据《合同法》,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是( )的合同。【单选题】
A.恶意串通而损害国家利益
B.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C.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
D.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的合同有:(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的构成条件要能够区分。
4、以下合同中,不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是( )。【单选题】
A.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B.无代理权人以他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C.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
D.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已经成立,但合同效力能否产生尚不能确定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包括: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和无权代理人代订的合同。
5、根据《建筑法》的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包括( )。【多选题】
A.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B.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已取得规划许可证
C.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D.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
E.材料、设备已经购入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一般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①已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②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建筑工程,已取得规划许可证;③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④已确定建筑施工单位;⑤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⑥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⑦建设资金已经落实;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造价工程师和二级造价工程师有什么不一样?:造价工程师分为一级造价工程师和二级造价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科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二级造价工程师考两个科目,分别是《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和《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
什么是造价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从事建设工程造价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造价工程师报考条件中的工作年限包括实习期吗?:造价工程师报考条件中的工作年限包括实习期吗?工作年限,是指报名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总和。工作年限的累计如下:1、全日制学历只能从毕业后开始计算工作年限实习期不能计算在内;非全日制学历,自考、成考、函授等,工作年限则可以累加计算。2、非全日制本专科工作年限,如果连续取得学历的情况为:初中高中非全日制本专科;那么工作年限可以从高中毕业年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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