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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看图哈,我的疑问在:1、票据无效的话,最后持票人不能向出票人主张权利吗?2、解析中说,只能向乙公司行使与基础关系有关权利,为啥?还有,说的啥意思?那为啥,又不能向乙公司进行追索?
老师,看图哈,我的疑问在:1、票据无效的话,最后持票人不能向出票人主张权利吗?2、解析中说,只能向乙公司行使与基础关系有关权利,为啥?还有,说的啥意思?那为啥,又不能向乙公司进行追索?
I am a sheep1回答 · 2556人浏览2556人浏览 ·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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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考网答疑老师 资深老师 02-26 TA获得超过8742个赞 2024-02-26 05:20


首先,关于票据无效的问题:

1. 如果票据无效,一般情况下,最后持票人确实不能直接向出票人主张权利。因为票据作为一种特殊的债权凭证,其有效性是权利主张的基础。一旦票据无效,持票人与出票人之间基于票据的债权债务关系就失去了法律依据。

但是,如果票据的无效是由于出票人的原因造成的,例如出票人伪造、变造票据等,持票人还是可以根据民法的相关规定,向出票人主张赔偿损失。

2. 解析中提到的“只能向乙公司行使与基础关系有关权利”,这里的基础关系通常指的是票据背后的交易关系或者债权债务关系。

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根据我国的《票据法》规定,当票据无效时,持票人不能通过票据追索权来主张权利。但他们可以依据与乙公司之间的基础法律关系(如买卖合同、服务合同等)来主张权利。这意味着,持票人可以寻求乙公司履行合同义务或者要求赔偿因票据无效而导致的损失。

至于为什么不能向乙公司进行追索,主要有以下原因:

- 票据追索权是基于有效票据而产生的权利,如果票据本身无效,那么追索权自然不能成立。
- 在票据法中,追索权通常是指持票人向票据上的付款人、承兑人或者背书人追索票面金额的权利。而乙公司如果不是票据上的这些主体,持票人就无法对其行使追索权。

希望这样的解释能够帮助您完全理解这个问题。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提问。我会耐心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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