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题为什么选27 不是选20 解题思路不是应该这样子吗100-10=9015年应计提5/(1+2+3.+4+5)*90=29.9729.97/12*6=14.8516年应计提(90-14.85)*4/(1+2+3.+4+5)=20为什么16年后面还要除以2,图二讲义中的第二年都没除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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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题为什么选27 不是选20 解题思路不是应该这样子吗100-10=9015年应计提5/(1+2+3.+4+5)*90=29.9729.97/12*6=14.8516年应计提(90-14.85)*4/(1+2+3.+4+5)=20为什么16年后面还要除以2,图二讲义中的第二年都没除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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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这里涉及到的是一个会计计提问题。从您的描述来看,您在计算15年和16年的应计提数额时,采用了年数总和法来计算折旧或摊销。下面我将一步步解释为什么答案是27而不是20。
首先,您的计算过程似乎涉及到了以下步骤:
1. 初始计算15年的计提额:5 / (1+2+3+4+5) * 90 = 29.97
2. 然后您计算了半年(6个月)的计提额:29.97 / 12 * 6 = 14.85
到这里,您的计算是正确的。
但接下来的16年计算出现了问题:
3. 您似乎尝试计算16年的计提额,但是忽略了会计处理中的一个关键步骤。
正确的处理方法应该是:
- 首先,16年初的账面价值应为:90 - 14.85 = 75.15
- 然后,根据年数总和法,后续年份的计提比例应该是递减的,即每个后续年份的计提比例是剩余使用年限与年数总和的比值。
由于您提到了“图二讲义中的第二年都没除以2”,这里可能有两种情况:
a) 如果讲义中的方法是基于直线法,则每年计提相同,不考虑年数总和的变化。
b) 如果是基于年数总和法,那么通常情况下,每过一年,剩余使用年数会减少,导致分母变小,因此每一年的计提比例会相应增加。
根据您的计算,应该是采用了年数总和法,所以:
4. 16年的计提额应该是:(75.15) * 4 / (1+2+3+4+5) = 20
但是,这里忽略了,16年的计提额需要考虑剩余价值,并且需要除以剩余的年数总和,也就是4(因为15年已经过去,剩下4年)。
5. 但是,根据年数总和法的原则,每年的计提比例应当是逐年递减的,所以16年的计提额计算应该是:
(75.15 - 14.85) * 4 / (4+3+2+1) = 60.3 / 10 = 6.03
至于您提到的“27”和“除以2”的部分,这可能是因为:
- “27”可能是基于直线法或者某种特殊的计算方法得出的结果,而不是年数总和法。
- “除以2”可能是对剩余年限的一种简化和近似处理,但在严格的年数总和法中,通常不会这样做。
综上所述,正确的计算方法应该是逐年递减的计提比例,而不是简单地除以2。
希望我的解释能够帮助您理解问题的所在,并解决您的困惑。如果还有任何不清楚的地方,请随时提问,我会耐心为您解答。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这里涉及到的是一个会计计提问题。从您的描述来看,您在计算15年和16年的应计提数额时,采用了年数总和法来计算折旧或摊销。下面我将一步步解释为什么答案是27而不是20。
首先,您的计算过程似乎涉及到了以下步骤:
1. 初始计算15年的计提额:5 / (1+2+3+4+5) * 90 = 29.97
2. 然后您计算了半年(6个月)的计提额:29.97 / 12 * 6 = 14.85
到这里,您的计算是正确的。
但接下来的16年计算出现了问题:
3. 您似乎尝试计算16年的计提额,但是忽略了会计处理中的一个关键步骤。
正确的处理方法应该是:
- 首先,16年初的账面价值应为:90 - 14.85 = 75.15
- 然后,根据年数总和法,后续年份的计提比例应该是递减的,即每个后续年份的计提比例是剩余使用年限与年数总和的比值。
由于您提到了“图二讲义中的第二年都没除以2”,这里可能有两种情况:
a) 如果讲义中的方法是基于直线法,则每年计提相同,不考虑年数总和的变化。
b) 如果是基于年数总和法,那么通常情况下,每过一年,剩余使用年数会减少,导致分母变小,因此每一年的计提比例会相应增加。
根据您的计算,应该是采用了年数总和法,所以:
4. 16年的计提额应该是:(75.15) * 4 / (1+2+3+4+5) = 20
但是,这里忽略了,16年的计提额需要考虑剩余价值,并且需要除以剩余的年数总和,也就是4(因为15年已经过去,剩下4年)。
5. 但是,根据年数总和法的原则,每年的计提比例应当是逐年递减的,所以16年的计提额计算应该是:
(75.15 - 14.85) * 4 / (4+3+2+1) = 60.3 / 10 = 6.03
至于您提到的“27”和“除以2”的部分,这可能是因为:
- “27”可能是基于直线法或者某种特殊的计算方法得出的结果,而不是年数总和法。
- “除以2”可能是对剩余年限的一种简化和近似处理,但在严格的年数总和法中,通常不会这样做。
综上所述,正确的计算方法应该是逐年递减的计提比例,而不是简单地除以2。
希望我的解释能够帮助您理解问题的所在,并解决您的困惑。如果还有任何不清楚的地方,请随时提问,我会耐心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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