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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律师可否兼任所里的会计或出纳?

1 回答阅读 11929
律师事务所里的执业律师可否兼任所里的会计或出纳?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执业律师是否可以兼任事务所的会计,就是身兼两职。
最佳回答
不可以。根据规定,执业律师不得兼任所内的行政或财务职务,要保持职业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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