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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建工版一级建造师考试用书隆重上市!
帮考网校2022-05-19 12:01
2022年建工版一级建造师考试用书隆重上市!

2022版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今日隆重上市!各科教材均有一定幅度的变动,下面帮考网给大家带来教材出版的详细内容,一起来看一看吧!

一、202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大纲、考试用书及复习题集新变化

☆ 考试用书、复习题集根据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等内容全面修订;

☆ 考点精析、考点精粹掌中宝、一次通关、专项突破、历年真题+冲刺试卷全新改版!

☆ 微信扫码兑换,考试用书全部科目免费享受全程精讲课程。

二、购买方式

方式一:请到当地具有“建工版”建造师考试用书指定销售单位资质证书的新华书店、建筑书店及网站(当当、京东、天猫旗舰店)购买;

方式二:登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www.cabp.com.cn购书。

三、咨询方式

营销中心咨询电话: 010-58337346

打盗举报电话:010-58337026(举报查实重奖)

四、考试用书目录见原文链接

五、盗版图书的危害

敬请读者正确鉴别“建工版”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正版图书

1. 正版图书在封面贴有增值服务、防盗朔源码,刮开验证,免费享受在线视频课程和在线题库,盗版图书假冒密码或无密码,无法享受增值服务;

2. 专用防伪水印纸:打开封面即为专用防伪纸,透光可见“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字样及社徽图案的水印;盗版图书一般无防伪纸,或无防伪水印,或是直接仿印防伪纸效果;

3. 索取发票:请考生在书店直接购买时索要购书发票,凡购买盗版图书者,均无法享受网上增值服务;

4. 盗版图书制作粗劣,内容错误,有的甚至直接用老旧内容加新版本封面蒙骗考生,严重影响考生备考。

举报电话: 010-58337026(查实重奖)

举报邮箱:QQ:3050159269

关于严厉打击制作、销售、使用盗版图书的声明

各建工版图书发行销售单位及相关培训机构: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印制、销售盗版图书(包括非法印制书籍、网上传播侵权电子文档)是触犯国家法律的违法犯罪行为,必须采取严厉措施予以制止和坚决惩处!

近年来,部分书商无视国家法律法规,非法印制盗版“建工版”图书,部分书店公然销售盗版,一些学校和培训机构从非正规渠道采购并使用盗版“建工版”图书,甚至擅自编印违法使用。盗版、盗印图书制作粗劣、错误百出,销售盗版图书严重扰乱国家正常的出版秩序、严重侵犯作者与出版单位的合法权利,是对知识产权的侵犯和践踏!

为保护知识产权,规范市场秩序,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近年来重拳出击,对印制、销售盗版“建工版”图书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从2009年至2017年,我社配合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及各级文化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先后查处了河北廊坊9.20盗版案件、山东章丘曹范镇卢某特大盗版案件、北京西直门孙某侵犯著作权案件、山东章丘明水镇李某特大盗版案件、广东广州3.24特大销售盗版建造师案件、广东广州4.27销售盗版图书案件、河南新乡郭某盗版案件、河南新郑5.15特大盗版案件、山东济南王某某销售盗版规范案件、河南开封尉氏12.15特大盗版案件等系列重大案件,刑事拘留、拘捕、判刑30余人。近几年来,我社进一步加大了对制作、盗印、销售盗版建工版建造师图书的查处和打击力度,效果非常明显!

一、打击盗版声明

为进一步净化建筑图书市场,我社将加强维权实力,继续加大打击力度,提高防控、打击盗版“建工版”图书的实效。特此声明如下:

(一)对印制、销售盗版图书的单位和个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一经发现,坚决查处,绝不姑息!一旦查实,我社将第一时间在媒体上公布盗版者的信息,告知行业内外以及广大读者抵制盗版者,并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凡与本社签订“建工版”图书发行合同的经销、发行单位,请积极维护本地区的市场秩序。一方面要严格自律,规范进货渠道,诚信经营,带头净化建筑类图书发行市场,另一方面还要做好市场监督工作,打击盗版侵权,对其下游网点要履行管理约束义务,发现问题及时向出版单位报告,积极提供盗版、盗印、侵权等行为的线索和证据,配合出版单位和各地执法部门查处。

(三)严厉处罚经销、发行渠道的盗版行为。对各经销、发行单位及其下游网店参与印制、销售盗版图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经销、合作资格,同时终止对其供货,并依法追究其法律和经济责任。同时,本社将向盗版所在地的建设主管部门、培训机构等用书单位通报盗版书店及相关人员情况,并严禁从印制、销售盗版图书的单位购买相关培训用书。

(四)各地建筑类培训机构、院校应当购买、使用正版 “建工版”图书。各地建筑类培训机构、院校请从本社设在各地的代理站或连锁店(包括新华书店)等正规渠道进货,不得购买和使用盗版的“建工版”图书;也不得擅自将“建工版”图书内容编印后作为教材或培训资料提供给学员(将“建工版”图书内容自行编印的行为同样违法)。一经查实,本社将追究该培训机构和院校的相关法律责任,并向其上级主管单位进行通报!

(五)继续加大力度打击网络渠道销售盗版的行为。我社将整合各种渠道的举报信息,借助专业律师团队力量,同时通过加强与淘宝网等电商的密切合作,继续监控和打击通过网络销售盗版“建工版”图书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厉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建立打击印制、销售盗版“建工版”图书的长效机制。本社设立了打击盗版的专门机构,我社与多家律师事务所及知识产权调查公司建立了常年合作关系,并开始建立各省市驻地市场代表网络,同时我社与部分省市文化执法部门也建立起了委托执法合作关系。我社是“京版十五联”反盗版联盟的成员单位,我社还与计划社、标准院三家单位建立了联合打盗机制。我社将逐步构建起全面、系统、常态的打击盗版和防止侵权的有效机制,形成打击盗版“建工版”图书的高压态势!

(七)落实奖励举报制度。我社制定了明确的奖励办法,并建立了专门用于打击盗版行为的奖励基金。对于协助我社打击盗版,及时提供印制、销售盗版图书重要线索及证据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本社将给予重奖(现金或物质奖励)。

(八)附件一:近年来打击盗版案例;

附件二:重奖盗版举报人;

附件三: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打盗维权奖惩办法(摘要)。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17年4月28日

附件一近年来打击盗版案例

案例一、河北廊坊“9.20”批销盗版图书案

2010年9月,建工社配合河北省廊坊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及当地公安机关联合行动,在两个仓库查获盗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的建筑标准类图书75542册,涉案码洋379万余元。2011年3月7日,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犯罪嫌疑人郑连海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其余涉案4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六万元至八千元不等。

案例二、山东章丘市曹范镇卢某特大盗版图书案件

2012年5月,协助章丘市公安局民警,查处了章丘曹范镇卢某制售盗版图书窝点3个,印刷厂1个,查获各类盗版图书码洋3000万元。其中盗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图书约8万册,盗版码洋1200余万元。卢某等名犯罪嫌疑人被正式批捕。目前此案已经移送章丘市人民检察院公诉。

案例三、北京西直门孙某销售盗版图书案件

2012年7月,配合西城区公安局端掉了北京西直门某小区内的一个盗版图书窝点。共查缴盗版建工社的图书6300册,盗版码洋250万元。涉案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案例四、山东章丘市明水镇特大盗版图书案件

2012年9月,建工社与中国计划出版社、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一道,配合章丘市公安局民警,从嫌疑人李某的印刷厂和仓库查获盗版国标图集35万余册,盗版码洋1800万元;从嫌疑人郝某的装订点和仓库查获盗版标准规范单行本24万册,盗版码洋450万元,犯罪嫌疑人被当场抓获。

案例五、山东章丘李某特大盗版图书案件

2015年5月26日,我社与计划社与标准院以及山东省标办四家单位联手,配合当地公安及文化执法机关,查抄了位于章丘市杨胡村的李某某的盗版仓库,现场查获盗版我社的标准规范、强制性条文汇编以及规范大全等共计3.4万余册,盗版码洋160余万元。涉案人员李某某被刑事拘留。

案例六、河南新乡5.15盗版图书案件

2016年5月15日,我社维权人员在2016年版一级建造师上市高峰期,配合全国扫黄办和地方执法机关,破获河南5.15特大盗版案件,查处新乡某盗版印刷厂一家,新郑市盗版库房两处,查扣盗版我社建造师图书的PS版一千多张,盗版我社建造师图书5.8万册,盗版码洋300万元。多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七、山东济南王某某盗版图书案件

2016年8月10日,我社维权人员配合湖北黄石市公安机关一举捣毁了王某某在济南的数个盗版库房、网店及印刷厂,还抓获了以王某为首的多名盗版团伙成员。共收缴包括《建筑施工手册》在内的盗版图书6.5万册,其中盗版我社图书2.5万册,码洋105.14万元,以及一大批PS盗印版。

案例八、河南12.15特大盗版图书案件

2016年12月15日,我社维权人员配合全国扫黄办、河南省执法机关在河南郑州市、新密市、开封市等多地共查获2个盗版印刷厂、5个盗版仓库。共计查处盗版我社建造师图书13.5万册,码洋710万元。目前,多人已经被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二重奖盗版举报人

2012年,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在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的支持下,配合各地执法部门及公安机关查处数起特大盗版案件,严厉打击了制作、销售盗版“建工版”图书的违法行为!按照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的奖励办法,共向相关的举报人颁发奖金56万余元!

2012年5月,一举报人向建工社举报山东章丘市曹范镇卢某常年制作、销售盗版“建工版”标准规范工具书。经调查核实后,建工社向章丘市公安局报案并协助公安民警查获了卢某制售盗版图书窝点3个,印刷厂1个,查获各类盗版图书码洋3000万元。

2012年7月,一举报人向建工社举报在北京西城区西直门某小区内经营书店的孙某常年销售盗版图书。经调查核实,建工社配合西城区公安局端掉了孙某的书店以及一个藏书仓库。共查缴盗版建工社的图书6300册,盗版码洋250万元。涉案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2012年9月,建工社先后接到举报,举报山东章丘市明水镇的李某常年从事国家标准图集的印刷批销,举报郝某常年制售盗版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图书。经调查核实后,建工社与中国计划出版社、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一道,配合章丘市公安局民警,从嫌疑人李某的印刷厂和仓库查获盗版国标图集35万余册,盗版码洋1800万元;从嫌疑人郝某的装订点和仓库查获盗版标准规范单行本24万册,盗版码洋450万元,两名犯罪嫌疑人被当场抓获。

上述案件查办后,建工社按照奖励办法,分别向上述案件的举报人颁发了从几万元到几十万元不等的奖励,共兑现举报奖励56万余元,其中最高的一笔举报奖励达36万元!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今后将继续严厉打击盗版“建工版”图书的违法行为,对于提供盗版“建工版”图书线索的举报人,经查证核实后,将按照奖励办法给予重奖!

附件三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打盗维权奖惩办法(摘要)总则

第一条为打击各类侵犯我社出版物合法权益的侵权、盗版行为,积极维护著作权人及出版社的合法权益,鼓励权利人及我社相关人员共同参与我社的维权打假工作,经社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涵盖各类涉及我社出版物的维权、打假工作,对在维护作者及出版社合法权益、减少出版社经济损失等具体工作中积极参与并取得实效的人员进行奖励。

第二章奖励范围

第三条奖励范围包括:

一、举报盗版图书库房、印刷厂等窝点的;

二、举报销售盗版图书的门店、培训点、报考点的;

三、举报销售盗版图书的网站或网店的;

四、提供图书被其他单位、个人抄袭、剽窃等侵权信息的;

五、配合我社对盗版行为进行调查、查处并做出贡献的;

六、配合我社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做出贡献的;

七、结合自己本职工作,发现有价值的侵权盗版行为线索的,或代表我社对侵权盗版行为进行追索并取得成效的;

八、在我社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版权纠纷处理中做出积极贡献、有效减少我社损失的。

第四条提供侵权盗版线索的个人,其提供的信息经我社相关部门查证属实,并取得实效的,纳入本办法规定的奖励范围。

第五条奖励对象包括作者、读者、发行站点工作人员、提供情况的社会人员以及我社编辑、维权人员及其他岗位工作人员。

第三章奖励标准

第六条举报盗版图书库房、印刷厂信息的,经查证属实的,对信息提供者给予查获盗版码洋的3%的奖励;

第七条举报盗版培训点、报考点、门店的,经查证属实的,对信息提供者给予查获盗版码洋的10%的奖励;

第八条举报盗版网站、网店的,经查处获得经济赔偿的,对信息提供者给予所获赔偿额的20%的奖励;

第九条作者本人向我社提供其图书被其他单位、个人抄袭、剽窃等侵权信息,同时委托我社代为维权并获得经济赔偿的,对作者给予所获赔偿额的40%的奖励;

第十条社外人员提供我社图书被其他单位、个人抄袭、剽窃等侵权信息的,经查证属实,我社通过协商或诉讼获得经济赔偿的,给予信息提供者所获赔偿额的10%的奖励。

第四章表彰

第十三条出版社每年对打盗维权工作进行总结,对在本年度打盗维权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进行表彰。

第五章惩罚

第十四条对因工作失误,导致其负责的出版物侵犯他人著作权等合法权利,被其他单位和个人追究责任,给出版社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员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额的10%-30%的处罚,并全社通报。

第十五条对参与制作、销售盗版图书的我社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国家及我社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六章具体实施

第十六条责任编辑和其他部门人员如发现有关我社出版物著作权纠纷、他人以抄袭、盗印等形式侵害我社出版物权益等,应及时向本部门和分管领导反映,同时报社长总编办公室,并提供相关材料作为处理证据。

第十七条对发现的出版物侵权盗版行为,社长总编办公室维权人员与相关部门及人员应该积极配合,共同搜集整理有关材料,为参加仲裁或起诉、应诉做好准备工作,有力、有效打击侵权盗版行为。

第十八条社内外人员向我社提供侵权盗版线索,为此支付购买侵权盗版图书等相关费用的,应当将相关票据连同侵权图书等物证一并交给社长总编办公室,实报实销。

第十九条有关具体奖励与惩罚方案由社长总编办公室根据当年具体情况提出,经社办公会议审定后实施。

第二十条奖励方案实施过程中,注意严格保护举报人的个人隐私及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具体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的安全。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或泄露举报人姓名、身份、居住地等个人信息及举报情况。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施行前发布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2014年6月1日起试行。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二〇一四年五月六日

今天给大家分享的内容就到这里了,如果看完这篇文章还有其他疑问,敬请关注帮考网,进入帮考网了解更多的考试信息!

原文链接:https://www.cabplink.com/yjActive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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