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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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国)招标师考试
涵盖招标师考试报考时间、报名流程、考试报名官网入口、考试介绍等信息
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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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有关规定,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单位和在依法设立的招标代理机构中专门从事招标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须通过职业水平评价,取得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证书,具备招标采购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分为招标师和高级招标师两个级别。招标师职业水平评价采用考试的方式进行;高级招标师职业水平评价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招标师英文译为:Tenderer

高级招标师英文译为:Senior Tenderer


考试共有四个科目分别是: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招标采购专业实务;招标采购案例分析。其中“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和“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这2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招标采购专业实务”科目既有客观题,也有主观题,“招标采购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一)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4年;

(二)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3年;

(三)取得含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2年;

(四)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1年;

(五)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1年;

(六)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上述学历或者学位的,其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2年。


符合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招标采购项目管理》和《招标采购合同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招标采购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和《招标采购专业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20121231日前,取得高级经济师或者高级工程师职称;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或者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证书的。


一般报名时间为6月中旬至8月份。

参加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携带所在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及相关材料,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考试管理机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报名条件审查合格后,核发准考证。参加考试人员凭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的,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制,中国招标协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参加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人员,在考后3个月携带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和相关证件及证明原件到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复核,复核合格后方能领取证书。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合格的,当年全部科目成绩无效,不得颁发合格证书。

第一科目《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

考试目的

通过本科目考试,检验应试人员运用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分析解决招标采购实际问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考试内容和要求

1.招标投标的法律体系

1.1熟悉招标投标法律体系的构成内容。招标投标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有关政策。

1.2掌握《招标投标法》适用范围、招标投标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基本程序。

1.3掌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主要内容

招标投标的当事人与监督管理

2.1熟悉招标人的分类和具备的条件。

2.2熟悉投标人的分类和资格条件。

2.3掌握招标代理机构的性质、职责、分类、资格条件、业务范围和服务收费的相应要求。

2.4熟悉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内容与方式。

招标的规定

3.1掌握必须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

3.2掌握招标的条件、招标方式和组织方式。

3.3掌握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与投标邀请书的要点以及选择发布媒介的要求。

3.4掌握资格预审文件构成和编制的要求,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的方法、程序和确定合格投标人的要求。

3.5掌握招标文件的构成和编制要求。

投标的规定

4.1熟悉投标文件的构成及要求。

4.2掌握投标文件的送达、修改、撤回、撤销、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和联合体投标的要求。

4.3熟悉投标的限制性规定。

开标和评标的规定

5.1掌握招标的开标程序、开标时间、地点和参与人。

5.2熟悉评标专家的条件与评标纪律,评标委员会的构成和组建。

5.3掌握评标原则、标准方法和程序,评标报告的编写要求,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

5.4掌握否决投标和重新招标的法定情形。

中标与签约的规定

6.1掌握确定中标人的原则和程序要求。

6.2熟悉合同签订的原则、履约保证金的要求。

招标投标争议的解决

7.1掌握招标异议、质疑的规定和答复的要求。

7.2熟悉投诉的受理、处理的程序和要求。

7.3了解行政处罚、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程序。

7.4了解仲裁和民事诉讼程序。

招标投标的法律责任

8.1了解招标投标活动的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

8.2熟悉招标投标活动的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及行政监督机关等不同主体的法律责任。

招标投标的相关法律和规定

9.1掌握《政府采购法》的适用范围,政府采购的基本原则、政策规定、采购方式、程序、采购当事人和法律责任。

9.2熟悉《合同法》中关于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和转让、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熟悉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9.3了解《民法通则》中关于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民事权利和责任的主要内容。

9.4熟悉工程建设项目投融资决策管理规定,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的市场准入、发包与承包等主要管理规定,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主要管理规定。

9.5了解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国有企业产权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科技研究、药品采购等招标的主要规定。

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贷款项目招标采购的规定

10.1了解中国政府对利用外国政府和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项目进行项目审批的程序、招标采购的规定。

10.2了解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议》、联合国贸法委《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示范法》的主要内容。

第二科目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

考试目的

通过本科目考试,检验应试人员应用项目管理相关知识组织实施招标采购项目管理以及配合实施整个项目系统管理的工作水平和能力。

考试内容和要求

1.项目管理应用体系

1.1熟悉项目管理的特点,项目生命周期以及管理内容。

1.2掌握项目管理目标的制定与考核办法、项目管理方案的内容与特点。

1.3掌握项目管理组织结构方式,以及不同组织结构类型的适用范围与选择。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

(1)建设项目程序和进度管理

2.1熟悉建设项目全过程各种阶段划分方式,投资决策阶段的程序、主要工作、规定条件和许可管理要求,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特点、审批程序、条件和审批资料的要求,企业投资项目的类型、核准和备案的程序、条件及资料要求。

2.2了解建设项目经济评价、社会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与程序。

2.3熟悉建设项目管理模式和建设监理制度的运用。

2.4熟悉建设项目建造阶段的程序、主要工作、规定条件和许可管理要求。

2.5熟悉建筑业专业分类、工程设计、施工和咨询单位资质和市场准入管理,建筑业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管理,依据工程项目的技术要求选择符合相应资格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2.6熟悉建设项目各阶段进度计划的类型、特点及编制依据、方法。

2.7了解建设项目各阶段进度管理的原则、方法和措施。

2.8了解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的内容、主要管理环节和方法。

2.9熟悉建设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审查和施工质量验收的依据、内容、程序和方法。

2.10了解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条件及标准,建设项目质量、环境、安全一体化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实施。

2.11了解建设项目投资及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构成,计价依据和方法,以及在建设项目决策、实施和竣工阶段的表现形式。

2.12熟悉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的环节、程序和方法。

2.13了解建设项目风险的分类与特征,风险的分析应对,以及风险管理程序。

2.14熟悉建设项目风险转移方式和工程保险的种类、适用及承保范围,依据不同项目类型和条件选择工程保险。

2.15熟悉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类型、适用范围,依据建设项目特点选择适用的合同类型及合同履行担保方式。

2.16掌握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和其他咨询服务合同的要点及示范文本的应用。

2.17熟悉FIDIC主要标准示范合同的类型、特点、适用范围。

2.18熟悉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内容、方法、措施和程序以及合同纠纷解决的方式和程序。

货物生产和贸易项目管理

3.1了解货物生产过程,货物生产制造许可管理的条件,货物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产品质量鉴定与监督的作用和分类。

3.2熟悉货物生产制造质量计划、质量控制的主要环节、质量检验标准、货物环保和节能指标与标识。

3.3了解货物生产供应链,应用计算机信息技术对各类货物信息进行分类设置和管理。

3.4熟悉国内货物贸易的合同类型,运输交货方式和交接验收程序,产品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方式。

3.5了解国际贸易的特点、应该遵循的基本贸易准则、法律体系和国际惯例,贸易术语的含义和选用,国际贸易的支付方式和工具、信用证支付方式的应用。

3.6熟悉国际货物贸易流程、合同履行的主要环节、货物贸易的运输交货方式、保险和理赔、通关管制、商品检验的要求。

服务项目管理

4.1掌握服务项目管理的特点和方法,服务项目生命周期,服务计划编制和实施要点,服务成果的验收与评价。

4.2熟悉投融资服务项目、科技研究开发与咨询服务项目、物流管理项目的特点、服务方式和管理程序以及服务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的方法、措施。

招标采购项目管理

5.1熟悉招标采购的性质定位及与项目管理的相互关系和作用。

5.2掌握招标采购项目管理方案的制定、实施与检查,招标采购项目的服务质量、进度、成本控制和信息管理的目标、方法及措施,招标采购项目的服务要素管理和考核评价。

5.3了解招标采购项目的风险,招标采购项目风险的分析与应对办法。

5.4熟悉应用计算机信息技术实施招标采购项目管理。

第三科目招标采购专业实务

考试目的

通过本科目考试,检验应试人员应用招标采购相关理论、法律知识分析解决工程、货物、服务招标采购实际问题,组织实施招标采购工作的业务水平和能力。

考试内容和要求

1.招标采购制度

1.1掌握招标师的职业定位、权利、义务和责任范围。

1.2掌握招标师必须具备的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和行为规范。

1.3熟悉采购的目标、原则、任务范围,采购的分类和实施条件,选择采购的目标控制要素和策略。

1.4掌握招标采购、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采购方式的运用特点、适用范围、实施程序及其工作要点。

1.5熟悉政府采购的原则、范围和程序,集中和分散采购的特点。

1.6熟悉招标投标的特性、原则、范围和作用,采购、招标、合同之间的关系;了解我国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和行业自律对规范招标投标制度的不同作用,招标投标制度的发展方向。

1.7掌握工程施工、工程总承包、货物、服务招标的方式、特点和适用范围,分析判别必须招标、免予招标和重新招标的情形。

1.8熟悉招标组织形式和运用条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能力要求、权利义务和责任范围。

1.9掌握工程施工、工程总承包、货物、服务招标和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的实施条件和基本程序。

1.10掌握招标投标争议类型、表达方式及相关主体,争议的预防,争议解决的方式、程序要求和应当注意的问题。

1.11熟悉招标投标主要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的判别。

招标方案和资格审查

2.1掌握工程施工与总承包、货物、服务招标采购项目的技术、经济、管理要素特征和采购需求的分析,编制和实施招标采购方案,确定招标内容范围、标段()规模范围、招标方式和实施顺序,制定招标采购工作目标、计划和工作责任分解。

2.2依据招标采购项目相应的技术管理要求和投标企业的资格标准、业务范围等规定,掌握工程施工与总承包、货物、服务招标采购项目招标资格审查的原则、方法,制定资格预审或后审的标准和程序;掌握起草发布招标(资格预审)公告、编制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组织资格预审,选择合格投标人。

熟悉《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的运用。

招标文件

3.1根据工程施工与总承包、货物、服务招标采购项目的相应技术管理要素特征和采购要求,掌握编写招标文件的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掌握工程、货物、服务评标方法和要素的区别,选择评标方法和要素;掌握合同类型选择,通用合同条款运用和专用合同条款设置。

熟悉《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运用,了解工程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

熟悉《机电产品采购国际竞争性招标文件》的运用。

熟悉特许经营项目融资、建设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建设项目管理,科技研究开发等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和相关运用。

3.2掌握招标文件编写、补充、澄清、发售中应注意的技术和法律问题,招标文件中的违法、歧视性条款判别。

投标文件

4.1熟悉工程、货物、服务投标文件的构成,投标函及其附录、投标保证金、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分项清单(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与说明、技术和服务管理方案等内容和格式。

4.2熟悉投标文件编写、修改、签署、装订、密封、递交、接收、投标有效期等相应要求。

评标、中标与签约

5.1掌握开标的程序、内容和组织实施要点。

5.2掌握评标专家的产生、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以及组织实施评标的要求,工程施工和总承包、货物、服务的评标原则,各类评标方法、步骤的特点和要求,投标文件符合性评定的主要内容和依据,废标和无效投标的情形;熟悉投标报价的评价分析及其资金时间价值的运用,标底的编制方法和使用;掌握编制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候选人。

熟悉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的评标要求,分析主要贸易术语的投标报价构成和风险责任范围。

5.3掌握确定中标人的原则、步骤、评标报告备案、中标候选人公示和编发中标通知书。

5.4掌握合同协议书签订的依据、步骤和履约担保以及合同文件的构成。

国际招标采购

6.1了解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示范法》的主要内容。

6.2了解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采购工程、货物、服务的分类、方式、程序等特点;了解世行、亚行采购工程、货物、服务的资格审查方法和程序、招标文件内容和格式、评标方法和定标程序、合同签订和履行等特点及其与国内招标运作的主要区别。

第四科目招标采购案例分析

考试目的

通过本科目考试,检验应试人员应用招标采购相关理论、法律知识对招标采购活动中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系统分析、原因判断和提出解决办法的综合能力。


全国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大纲  本书规定了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的目的、内容和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的职业能力水平要求,是全国各行业从事各类工程、货物、服务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能力水平评价的国家标准,是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命题的依据,也是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培养职业能力水平和参加职业水平考试的必备工具书

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

本书全面阐述了应用项目管理原理实施和控制工程建设项目、货物生产与贸易项目、服务项目的组织管理方式、方法、手段和程序,并首次着重介绍了招标采购项目管理及其招标采购工作质量、进度、费用、风险控制和资源、责任分配的方式、方法及措施等。

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

本书以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综合性规章为主,较为全面、准确地诠释分析了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各环节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帮助应试人员正确运用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分析和解决招标投标实际法律问题。

招标采购案例分析

《招标采购案例分析》通过实际案例分析、判断、解答等形式,重点培养和提高应试人员全面运用《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和《招标采购专业实务》三科专业知识,分析判断和处理招标采购综合性问题的实际能力和水平。

招标采购专业实务

本书结合招标采购实践运用,系统介绍了工程、货物、服务项目招标采购活动全过程实务操作的方式、方法、途径、步骤,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的工作思路,并首次就特许经营项目融资、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和科技开发、物流等新兴服务项目招标采购作了系统介绍,着重帮助招标采购专业人员培养和提高实际业务操作能力和水平。


历年招标师考试的合格标准都是满分的60%,招标师法律法规满分120分,项目管理120分,专业实务100分,合同管理100分。
招标师考试历年的通过率在40%-60%之间

初始注册者,应自取得《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2年内提出注册申请。申请初始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初始注册申请表;

()《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影印件;

()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聘用单位提供的用工证明影印件等资料。超过2年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相应时间内,与招标师申报的招标采购专业范围相对应的业绩证明或者最近一个周期继续教育达到考核要求的证明材料。


申请延续注册,应当提交下材料:

()延续注册申请表;

()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单位提供的用工证明等影印件资料;

()前一注册有效期内与招标师申报的招标采购专业范围相对应的业绩证明;

()前一注册有效期内继续教育达到考核要求的证明材料。


在注册有效期内,招标师变更注册单位的,应在与新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的I个月内,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申请办理变更注册。变更后原注册有效期连续计算。

申请变更注册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变更注册申请表;

 ()《注册证》;

 ()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新聘用单位提供的用工证明等影印件材料;

()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等影印件材料。


招标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和执业印章失效:

 ()聘用单位破产、被吊销菅业执照或相应资质证书的;

 ()已与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办理暂缓或延续注册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注册失效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的,应及时申请变更、延续、暂缓注册。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申请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前一注册有效期内工作业绩或者继续教育未达到考核要求的;

()自被注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招标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销注册:

(— )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受到限制从业的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的;

()连续两个注册有效期内未达到工作业绩和继续教育考核要求的;

()《资格证书》被依法撤销、撤回,或者被取消的;

()导致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与原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不同,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即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应试科目的考试并合格,方可取得招标师资格证书。
招标师注册到企业后,会有着3年的期限,到期就要办理延续。这就意味着,每隔3年就要继续教育一次,合格后才能继续执业。如果没有参加培训,就不能拿到合格证明,更不能顺利的办理延续。
继续教育过程中,招标师需要学习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通过学分累计达标才可。关于需要学习的内容,有最新的法律法规,也有招投标的案例分析,还有国外相关知识。

招标师的执业范围具体包括:

1)策划招标方案,组织实施和指导管理招标全过程,处理异议,协助解决争议。

招标师应根据已基本具备招标条件的项目特点,依法确定其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有针对性制定周密和切实可行的招标方案,组织实施和指导管理招标全过程。 具体包括编制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招标文件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其中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以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为主编制)、中标结果公示 或者公告、中标通知书等;组织投标资格审查、现场踏勘、开标、评标活动;受理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异议答复等;协助招标人解决招标 采购活动及其合同履行中的争议纠纷。

2)招标活动的咨询和培训。

招标师可以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为企业、政府和行业及其他专业工作提供招标采购业务相关的咨询和培训服务。

3)协助订立和管理招标合同。

协助招标人参与合同的谈判和签订,配合招标采购合同管理、结算和验收。

4)国家规定的其他招标采购业务。

为了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适应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等工作需要,招标师还应该能够运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招标采购业务。


招标师考试通过以后,请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到各报名点办理招标师执业资格证书。 领取方式:

个人领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他人(单位)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携带资料:

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准考证原件

1寸、2寸照片各1,至少有一张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要求以当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