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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应急管理 突发事件响应要求》6月起实施
帮考网校2019-09-19 10:32
《公共安全应急管理 突发事件响应要求》6月起实施

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清华大学、中国地震应急搜救中心、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共同参与制定的《公共安全应急管理突发事件响应要求》(GB/T37228-2018)经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发布,并将于201961日起实施。

《公共安全应急管理突发事件响应要求》规定了突发事件响应的基本要求,以在突发事件响应组织内部,实现有效的应急指挥、信息管理、协调和合作。主要规范了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的基本任务、应急指挥体系和人员因素以及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的基本流程和基本要求,并对突发事件响应的协同合作、指挥协调、信息共享和人员因素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范。标准适用于国家或地区所有参与突发事件准备和响应的组织。

《公共安全应急管理突发事件响应要求》的发布和实施,是对应急响应中的应急指挥、应急信息和合作与协调做出进一步的要求,以提高应急指挥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从而减小突发事件的影响,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应急响应是应急管理的重要阶段,通过组织、调动应急响应队伍和资源,控制突发事件,减小突发事件造成的后果和影响。有效的突发事件响应,需要有组织的应急指挥、有效的信息管理、高效合理的协调与合作机制。因此建立应急指挥体系,能够使组织可以独立或与其他参与方一起,实施有效的突发事件响应措施,以较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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