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发布《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州市、各部门单位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确保全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消除火灾隐患,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排查整治范围
本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范围包括: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高层建筑、住宅小区、农村地区、学校、医院、养老院等。
三、排查整治内容
1. 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2. 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情况;
3.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
4. 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5. 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情况;
6. 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情况;
7. 其他影响消防安全的问题。
四、工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州市、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2. 制定实施方案。各地州市、各部门单位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排查整治的时间、任务、要求等。
3. 严格排查整治。各地州市、各部门单位要对照排查整治内容,逐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消防安全。
4. 强化责任追究。对排查整治工作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5. 加强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同时,加强消防安全培训,提高相关人员消防安全技能。
6. 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州市、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安全日常监管,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五、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各地州市、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迅速行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 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地州市、各部门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排查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3. 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地州市、各部门单位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排查整治工作。
4. 及时总结,定期汇报。各地州市、各部门单位要定期总结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及时上报自治区政府。
通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新疆将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水平,为全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参与,共同维护消防安全,为构建美好家园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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