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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关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公告
帮考网校2024-01-06 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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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关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公告

为确保北京市消防安全,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规定,北京市消防部门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一、界定标准

1. 宾馆、饭店、商场、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

2. 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学校、培训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

3. 物业管理单位、高层住宅小区、公共租赁住房等居民住宅区。

4.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

5. 电力、通信、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等重要基础设施单位。

6.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

7. 其他可能导致重大火灾事故的单位。

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遵守的规定

1. 设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及其职责。

2. 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3.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4. 配备与单位规模相适应的消防设施、器材,并保证其正常使用。

5. 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6. 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7. 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接受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依法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 责令改正。

2. 处以罚款。

3. 责令停业整顿。

4. 吊销相关许可证照。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律责任。

四、温馨提示

消防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消防通道畅通,为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共创安全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请各相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本公告内容,如有疑问,可向当地消防部门咨询。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北京市消防安全保驾护航。

本文旨在传达北京市关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公告,希望对广大读者有所帮助。请注意,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规定以北京市消防部门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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