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代理人
报考指南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考试题库

重置密码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注册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当前位置: 首页土地代理人土地登记法律知识模拟试题正文
2020年土地代理人考试《土地登记相关法律》复习试题及答案(4)
帮考网校2020-08-26 15:32
2020年土地代理人考试《土地登记相关法律》复习试题及答案(4)

今天帮考网分享了2020年土地代理人考试中《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的复习试题及答案,想要了解的就快来看看吧!

1、甲公司欠乙公司100万元贷款,后甲公司因管理不善被乙公司兼并,甲公司乙公司的债务随之消灭,这种债的消灭被称为合同的()。

A.混同

B.抵销

C.免除

D.解除

答案:A

解析:《合同法》第106条规定:“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混同的效力是导致合同关系的绝对消灭。

2、甲公司欠乙公司100万元。后甲公司分立为丙公司和丁公司,并且确定由丙公司偿还乙公司欠款。但甲公司并未与乙公司就甲公司分立后的债务承担作任何约定。现乙公司要求偿还欠款。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债务应当()。

A.由丙公司承担债务

B.由丁公司承担债务

C.由丙公司和丁公司各自承担一半债务

D.由丙公司和丁公司承担连带债务

答案:D

解析:民法通则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3、无权代理经被代理人追认,由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由()承担民事责任。

A.本人

B.第三人

C.行为人

D.行为人和第三人

答案:C

解析:我国《民法通则》第66条的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4、我国《民法通则》没有明确规定催告权和撤销权,但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个月内予以追认。

A.1

B.2

C.3

D.4

答案:A

解析:我国《民法通则》没有明确规定催告权和撤销权,但我国《合同法》第48条明确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

5、代理人与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应当()。

A.由代理人承担全部责任

B.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C.代理人承担次要责任,第三人承担主要责任

D.代理人承担主要责任,第三人承担次要责任

答案:B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66条:“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以上就是今天试题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预祝你们在考试中一切顺利,考取自己理想的成绩!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service@bkw.cn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测一测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免费测试,不要错过机会
提交
互动交流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热门资料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免费为您解答,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给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班主任联系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