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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验收不合格的处理规定有哪些?
帮考网校2020-08-07 16:10
精选回答

质量验收不合格的处理规定有哪些?

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基础上进行。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对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节能、环境保护等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1经返工返修或经更换材料、构件、设备等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经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文件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5)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结构安全或使用功能要求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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