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编制暫行办法》
1956年,国务院撤销城市建设总局,成立国家城建部,内设城市规划局等城市建设方面的职能局,分别负责城建方面的政策研究及城市规划设计等业务工作的领导。国家建委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暫行办法》,是新中国第一部重要的城市规划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