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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对于连带债权人、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权人、连带债务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B、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应当认定对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债权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D、债务承担情形下,构成原债务人对债务承认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务承担意思表示到达债权人之日起中断
诉讼时效中止是什么?:诉讼时效中止是什么?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届满前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一定法定事由的发生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期间暂停计算,待中止时效的法定事由消除后,继续进行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有哪些?: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有哪些?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含两大类:不可抗力和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其他障碍,主要包括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或者法定代理人本人丧失行为能力。
诉讼时效中止的时间是什么?:诉讼时效中止的时间是什么?法定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开始产生中止诉讼时效的效力。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前发生上述法定事由,到最后6个月开始时法定事由已消除的,则不能发生诉讼时效中止;但如果该法定事由到最后6个月开始时仍然继续存在,则应自最后6个月开始时中止诉讼时效,直到该障碍消除。
2020-05-30
2020-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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