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承包商在其投标书附录中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确认了每次扣留保留金的百分比和保留金限额
C、当整个工程接收证书签发后,保留金的一半应由工程师开具证书,并支付给承包商
D、如果在返还保留金时,承包商尚有任何工作仍需完成,工程师有权在此类工作完成之前扣发与完成工作所需费用相应的保留金余额
A项,在工程的最后一个缺陷通知期期满后,保留金的余额应立即支付给承包商。如果颁发的接收证书只限于一个区段或部分工程,则在该区段或部分工程的缺陷通知期期满后,再返还相应区段或部分工程的保留金的40%。
E项,如果颁发的接收证书只是限于一个区段或部分工程,则返还金额按下式计算:返还金额=保留金额×(移交工程区段或部分的合同估算价值/整个合同的估算价值)×40%。计算合同估算价值时,不考虑因基准日之后法规变化和物价波动引起的任何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