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情节严重的吊销期货业务许可证
《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中国证监会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条处罚: (一)任用无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期货业务; (二)在办理从业资格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 (三)不履行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配合义务; (四)不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履行报告义务或者报告材料存在虚假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