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寄存财产丢失要求赔偿的
拒付租金要求偿还的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对于下列诉讼,其时效期间为1年: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②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③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④寄存财产被丢失或者损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