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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常损失的货物可以进项税抵扣吗?_初级会计职称考试_帮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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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常损失的货物可以进项税抵扣吗?
非正常损失的货物可以进项税抵扣吗?
阅读 184
单选题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二项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综上所述,非正常损失只有管理不善原因引起的才不得抵扣,因自然灾害而遭受的损失不需要进项税额转出。补充:进项税转出的账务处理怎么做?进项转出,可以将原来已经做到进项税的科目进行结转,具体的分录如下:发生需要转出时:借:库存商品(在建工程、原材料、销售费用),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月底进行结转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