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国有资金占控股地位的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
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 1、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 2、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 3、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 4、国家融资项目; 5、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单项合同估算价虽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工程应采用招标方式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