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11700÷(1+17%)×17%=1700(元)
对于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因此,甲首饰店当月该笔业务增值税销项税额=11700÷(1+17%)×17%=1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