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不得撤销
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有关合同数量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视为新要约。承诺不得撤销,只能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