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已完成尚未移交业主的工程
B、业主采购并已运抵工地范围内的材料
C、工地范围内施工用的推土机
建筑工程一切险物质损失部分包括:
①建筑工程;
②业主提供的物料及项目;
③安装工程项目,是指承包工程合同中未包含的机器设备安装工程项目;
④施工用机器、装置及设备;
⑤场地清理费;
⑥工地内现成的建筑物;
⑦业主或承包商在工地上的其他财产。
以上各部分之和为建筑工程一切险物质损失部分的总保险金额。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账簿、图表、技术资料,领有公共运输执照的车辆、船舶以及其他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不能作为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