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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是指什么?
帮考网校2020-07-22 15:51
精选回答

无效合同是指什么?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内容或者形式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而不能产生法律约束力,不受法律保护的合同。

无效合同的特征是:

1)具有违法性

2)具有不可履行性

3)自订立之时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所谓欺诈,是指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告知对方虚假的情况,欺骗对方,诱使对方做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而与之订立合同。所谓胁迫,是指行为人以将要发生的损害或者以直接实施损害相威胁,使对方当事人产生恐惧而与之订立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所谓恶意串通,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非法勾结,为牟取私利而共同订立的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在实践中,常见的还有代理人与第三人勾结,订立合同,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又称伪装合同,即行为人为达到非法目的以迂回的方法避开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实质上是违反了社会主义的公共道德,破坏了社会经济秩序和生活秩序。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中包含强制性规定和任意性规定。强制性规定排除了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自由,即当事人在合同中不得协议排除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否则将构成无效合同;对于任意性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排除,如当事人可以约定商品的价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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