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原耕种该幅基本农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
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
缴纳闲置费
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
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经国务院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的,满1年不使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基本农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 、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 、缴纳闲置费 、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