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1
资产负债表日,持有至到期投资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应按票面利率和面值计算确定应收未收利息,计入应收利息科目,按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所以2010年末,该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应确认的投资收益=527.75×4%=21.11(万元)。甲公司在2010年应做的相关的分录如下:
初始确认时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500
——利息调整 27.75
贷:银行存款 527.75
2010年12月31日
借:应收利息 30(5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