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
《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城市、县、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近期建设规划,报总体规划审批机关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