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第二十二条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乡规划、村庄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枇。村庄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