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单位的本工程设计负责人
建设单位的现场代表
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
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的负责监督建设工程的监督师
本题考核的知识点为监理工作联系单的签发。监理工作联系单适用于参与建设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和质监单位相互之间就有关事项的联系,发出单位有权签发的负责人应为建设单位的现场代表(施工合同中规定的工程师)、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监理单位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的本工程设计负责人、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的负责监督该建设工程的监督师,不能任何人随便签发,若用正式函件形式进行通知或联系,则不宜使用本表,改由发出单位的法人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