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总包单位
材料设备供应单位
施工分包单位
设计或施工总分包模式条件下的监理委托模式:对设计或施工总分包模式,业主可以委托1家监理单位实施阶段全过程的监理,也可以分别按照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分别委托监理单位。虽然总承包单位对承包合同承担乙方的最终责任,但分包单位的资质、能力直接影响着工程质量、进度等目标的实现,所以,在这种模式下,监理工程师必须做好对分包单位资质的审查、确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