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变更注册资本且调整股权结构
D、变更业务范围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期货公司办理下列事项,应当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一)合并、分立、停业、解散或者破产; (二)变更业务范围; (三)变更注册资本且调整股权结构; (四)新增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五) 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