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选择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或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对复议不服在法定期限内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法人、公民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