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医院提供的医疗服务
B、幼儿园提供的育养服务
C、残疾人员提供的劳务
免征项目有:1、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3、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4、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5、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6、纪念馆、博物馆等举办的活动门票收入。